金沙官网线上投注11月1日讯( 通讯员 王静)《孟子·梁惠王》中记载——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。但这句饱含人文情怀的箴言在今天却面临些许尴尬,特别是对于个别家庭来说,法律明文规定的扶养、赡养义务面临推诿、逃避等挑战。为了弘扬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,让老年人能够安享幸福晚年,今年以来,澧县人民法院在辖区内开展了多种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,给予老年人坚实的司法保护,让司法阳光能够普照大地。
一窗通办,让诉讼无障碍
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,澧县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优先处理,开辟了专门的老年人窗口,优先立案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。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依法先予执行,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。同时,从细节出发,在诉讼服务中心为老年人配备老花镜,提供诉讼指南、举证须知等资料,对前来立案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坚持专人指导诉讼、上门立案、上门开庭,给予老年当事人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。对无固定经济来源和无力支付案件诉讼费的老年人进行司法救助,依法缓、减、免交诉讼费,让老年人能打得起官司。
重调慎判,维护破裂亲情
大部分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,其当事人情绪大都较为激动,澧县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会进行多次调解,并充分发挥辖区村委会、调委会、司法所的作用,通过讲亲情、讲伦理、讲法律,及时查明案件事实,找准争议焦点,多方协力化解矛盾纠纷,即使最终需要判决也尽力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,努力维护破裂的亲情,以免因诉讼给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造成更大的影响。
另外,对涉老执行案件也尽力做好执行和解工作,因案制宜、因人制宜开展执行和解工作,通过思想开导和法制宣传,最大限度解开当事人的心结。
加强宣传,营造良好风气
保护老年人权益,重在引导,澧县人民法院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,让司法在拥有强制力的同时尽力挽回流失的亲情。
通过不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宣传力度,走进农村、社区,以布置宣传板、发放宣传资料、进行现场讲解、开办法治课等手段加强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》的宣传,努力增强老年人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,营造尊老爱老的道德氛围。同时对待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,深入基层,实施巡回办案,既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又给旁听群众上了生动的普法教育课,达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目的。